股票杠杆过高 最高被罚49万元!又两地通报→

发布日期:2024-11-27 22:34    点击次数:187

股票杠杆过高 最高被罚49万元!又两地通报→

从成立年份来看股票杠杆过高,此次规模首破百亿的5家机构主要成立于2014、2015年。除了重阳战略并未披露业绩数据外,其余四家百亿私募年内收益均翻红。值得一提的是,万方资本、同犇投资更是在79家百亿私募中分别斩获冠军、亚军的好成绩。

梳理4月以来百亿私募参与调研的上市公司名单来看,部分基金经理十分偏爱电子、信息科技、国防军工等科技股,如邓晓峰、冯柳、蒋彤、管华雨等。据记者不完全统计,4月以来,这些百亿私募大佬至少出现在立讯精密(002475,股吧)、中航机电(002013,股吧)、海康威视(002415,股吧)、歌尔股份(002241,股吧)、工业富联(601138,股吧)、锦浪科技(300763,股吧)等近20家(次)以上的上市公司调研队列。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

切实巩固“双减”工作成效

此前

广州市增城区、番禺区

通报一批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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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

近日也公布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起来看!

白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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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持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惩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现将白云区2024年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处罚情况公布如下:

一、刘*英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当事人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市白云区私立新*方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范围办学案。该机构在办学许可范围不包含学科类培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责令改正,并作出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231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州市白云区状*教育培训中心超范围办学案。该机构在办学许可范围不包含学科类培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274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好*突破(广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该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罚款97603.2元的行政处罚。

五、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范围办学案。该机构在办学许可范围不包含学科类培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49547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白云区将继续深入推进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不断巩固全区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成果。

越 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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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惩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断释放持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的强烈信号,现将2024年部分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广州市越秀区*师教育培训中心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案

该机构违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根据《民促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以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越秀区教育局对其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未消课费用949105.06元,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0356.94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越秀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罚款1057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越秀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持续开展校外培训规范治理,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着力规范我区校外培训市场。同时提醒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办学,诚信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有什么想说的,快来给小媒君留言*

编辑:佘旭寅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广州白云教育、广州越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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