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绍兴分行表示,下阶段将继续坚持“践行普惠、服务实体”的理念,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服务绍兴经济高质量发展。
财联社8月14日讯(记者 高艳云)“不看是否收到罚单,而是收到多少张罚单”,成为今年各家券商高频收罚单的写照。
作为券商“顶流”,中信证券近期也是频频收到罚单,截至8月14日,今年以来,中信证券罚单多达11张,其中投行类罚单最多,有7张,机构与保代双罚情形多次出现。
从中可见多个典型案例:
一是上市当年即亏损,中信证券保荐的安达科技上市当年即亏损,公司2023年扣非亏损6.34亿元,恒逸石化可转债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二是已IPO撤单终止的博纳精密,保荐机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异常情形进行审慎核查;
三是在持续督导项目泉为科技中,存在履职违规,多个事项核查不充分以及未关注到异常情形;
四是在“钛白案”中,事涉合谋利用融券、衍生品工具绕道减持,中信证券及孙公司因“钛白案”遭罚没7166.07万元。
案例一:上市当年即亏损
企业上市当年即亏损情形备受诟病,中信证券年内已两次“踩雷”。
8月7日,贵州证监局披露两张罚单,中信证券及保代陈健健、赵倩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安达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建波、财务负责人申小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中信证券及上述两保代保荐的安达科技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交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安达科技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安达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6.34亿元,上市当年即亏损。
经查,安达科技将客供碳酸锂对应磷酸铁锂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由净额法调整为总额法,导致披露的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分别多累计确认营业收入10.25亿元、13.48亿元、17.49亿元、19.23亿元以及分别多累计确认营业成本10.25亿元、13.48亿元、17.49亿元、19.23亿元,并先后于2024年4月26日、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进行更正,造成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1月12日,证监会披露的2张罚单显示,中信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保荐代表人毛宗玄、朱玮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中信证券保荐的恒逸石化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案例二:监管通报IPO撤否项目
8月9日,深交所发布两张罚单,博纳精密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谢博维、张强,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传云、吴益羽,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主要有两大违规,一是对博纳精密主要客户Erecton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未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形进行审慎核查。
保代及签字注会对博纳精密向Erecton销售真实性的核查不充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Erecton关联方鄂泰科技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主要贸易商客户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且未对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形保持职业怀疑并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审慎核查。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信息网站显示,今年1月8日,博纳精密创业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原因是公司及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的发行上市审核。项目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会计所是信永中和。
案例三:持续督导违规收警示函
5月8日,广东证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凌鹏、浦瑞航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中信证券作为泉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对二甲苯贸易业务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核查不充分;
二是对二甲苯贸易业务真实性核查不充分;
三是对二甲苯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注到运输合同与船舱计量报告对应的船运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四是对二甲苯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注到销售合同和租船合同约定的装货港存在明显异常。
案例四:中信证券及孙公司因“钛白案”遭罚没逾7000万元
“钛白案”是中信证券违规遭罚的典型案例之一,罚没金额巨大。
5月15日,证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情况,其中提到,对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与中信中证、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合谋利用融券、衍生品工具绕道减持,强化穿透式监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法认定相关单位及个人共同构成限制期交易,合计罚没2.35亿元。
根据相关公告核算,具体处罚对象及预计罚没金额分别为王泽龙(1.33亿元)、洪浩炜(2119.39万元)、中信中证资本(4650万元)、中信证券(2516.07万元)、海通证券(776.44万元)、韩雨辰(77.5万元)。中信中证资本、中信证券(前者为中信证券孙公司)合计遭罚没7166.07万元。
中信证券表示,对于告知书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公司及孙公司中信中证资本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举一反三,全面系统排查各项业务管理短板,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切实提升合规稳健经营水平。
案例五:保荐项目违规遭书面警示
4月30日,深交所向中信证券发送监管函,中信证券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此外,保荐代表人章巍巍、胡璇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上述违规遭罚,事发方大智源IPO事项,中信证券对发行人子公司资金流水核查的工作底稿,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科创源与方大集团存在关联交易,相关情况未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首轮问询回复中披露。2023年9月,中信证券对上述遗漏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说明。
深交所认为,中信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按照执业规范要求,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导致招股说明书遗漏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在核查工作底稿已有记录的情况下,中信证券未充分关注并执行进一步的核查程序,在深交所问询后仍未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案例六:回复问询函刷屏,深交所启动现场督导
3月,一家拟创业板上市企业的问询函回复报告引发广泛关注,这家拟上市企业是联纲光电,市场关注度较高的是,联纲光电在回应“实控人持股比例较高”时,披露了8家已上市公司上市前持股比例均高于90%的情形。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核查意见与联纲光电回复内容一致,认为联纲光电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发挥必要的作用。恰是上述发行人与保荐人的相关回复,被认为中信证券与联纲光电一起“硬刚”“怒怼”交易所。
3月22日,深交所发文称,对联纲光电保荐人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联纲光电首发上市申请受理后,深交所已发出三轮审核问询及监管函件,要求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就公司治理有效性、财务内控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说明。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近期提交了问询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够清晰,所涉问题仍未能予以充分说明。为进一步压实保荐人“看门人”责任,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入口质量关,我所决定对联纲光电保荐人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
中信证券另外两张罚单与经纪业务有关。8月12日,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万继波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万继波在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从业期间,屡次向客户提供开户知识测评或风险测评答案,提示客户提高风险承受等级。
行业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加码
投行业务违规罚单不仅中信证券出现较多,在其他券商也多有体现,监管近期明显加强和细化投行执业质量的把控。
近日,中证协时隔两年对《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进行修订,将在原有A、B、C三类名单基础上,新增分类名单D(暂停业务类),其中公布最近三年内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以及被证监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被行业自律组织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或暂不接受签字的文件或暂不受理出具的相关业务文件等纪律处分,且在执行期的时任保荐代表人名单。
中证协就《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常规数据报送接口》征求行业意见,中证协将后续正式上线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至少将上线五大功能,分别是中证协投行业务电子底稿目录管理、投行业务电子底稿抽查、投行业务开展情况管理、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信息管理和投行类质量评价。后续将按照自律监管需求,逐步增加投行业务信息报送的范围。
券商或项目存在负面事项的,券商应向中证协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负面事项情况。公司或项目被处罚的,填写“处罚单位”“处罚日期”“处罚措施”,并上传相关函件、决定书等期货上市公司股票,“项目负面事项”仅需报送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的负面事项。